很意外地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“宝宝大赛”任务,终于可以避免端午节加班了,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:端午节去哪里吃饭?爹妈去给奋战高考一线的妹子做饭了,我总不能为吃顿饭跑到医院去加班吧?打开冰箱看看,发现了一盘寸断的骨头、一只鸡的碎块、一些被凌迟的猪肉,还有冻的粽子和包子,好像材料够用了。干脆,自己弄,自己吃。
昨天睡觉前把手机闹铃的任务删除了,准备今天好好睡个饱,没想到早晨音乐照常响起,仔细一看,我删除的是星期六的任务,而今天是星期天……起来吧起来吧。
小区的菜市场我一般都是夜里才经过,大清早地逛菜场这大概是近2000天(或者是5000天)以来的第一回。人没有我想像中的多,冷清得有点不对劲,怎么没见杀鸡宰鹅的啊。越过马路,找到了华联超市旁的上海路菜场,人也不是特别多,尽是卖斋菜的。悻悻走出来,觉得这附近肯定还隐藏着一个农副产品集散基地。这年头,叫“基地”的都不好找。
快9点了,路边的鲜徕客的早点摊还在营业,蒸了很多包子,大概指望搭下节日经济的快车。鲜徕客的东西做得确实是不错,是个用心做事的企业,早些年他们开连锁店的时候,只有他们的小笼包才能叫小笼包,其他的地方,包括大酒店,都只能叫“面粉包肉丸”。识货的人不多,鲜徕客的连锁店也消失了,早点摊出现了。相比之下,“满意早餐”的东西简直难以下咽,那是给人准备的早点吗?鲜徕客的包子没有什么花花肠子,但就是好吃。自从尝过它的烧麦,我基本上不愿在家吃早点了。但是这糯米东西带温,我的火气又比较大,所以最近戒了一段时间。今天还是打打牙祭吧。趁着付钱的节骨眼,我问哪里有鲜徕客的豆腐卖,老板娘手一指马路对面:“小区菜场。”轰隆,简直晴天霹雳,我怎么把菜场搬迁这事给忘了。前几年创建卫生城市,小区的菜场已经搬到最西边去了。
这个在夜里黑漆漆象个废旧仓库的棚子就是新的小区菜场了。喳喳一片的噪声,就好像一头巨兽的喘息,密密麻麻的人群从菜市场的两道们进进出出,就好像是个蚂蚁窝,或者是两行破口袋中淌出的芝麻。好在走进去还不是很挤,菜场还算干净,跟我印象中湿漉漉满是菜叶的菜场概念有很大的改善。现在的摊贩都用电子称了,杆秤基本退休。只是那股给禽类褪毛的臭气还是很难闻。盘算了一下,买了6两红辣椒、四两鹌鹑蛋。看见鲜徕客的豆腐摊,用冷柜冷藏销售,感觉就是比周围来路不明的豆腐可靠。买了两包豆泡,应该够吃了。回家的路上弄了两瓶啤酒,价格比较贵,2.6元一瓶,不划算。本来想拒绝庸俗的南昌啤酒,可惜这些店老板不拒绝南昌啤酒,反倒把雪津和其他的啤酒给拒绝了。没办法。到家才发现没买葱,失败。
这就是今天的食材了。两个蛋是从厨房里搜出来的,要是我买肯定是买无铅的,不过这种稻谷草灰裹的蛋才符合记忆。
骨头不大不小,做酱排骨吧。要是肋排的话就完美了。现在想想,这种骨头还是冬瓜排骨汤比较合适。先腌渍一下,用了点十三香、乡下谷酒,找不到生抽,用酱油代替了。腌渍了半个小时左右。
鸡肉冲了几道水,拿十三香摸了下,用量很小,吃不出来香料味。倒了点醋,新买的这瓶醋味道不错,比梅岭陈醋纯。红烧的时候,这点酸味一下就没了,反倒会有点“泰国味”。
爹说他刚上班的时候就盼食堂的红辣椒炒肉,只是好的红辣椒不好买。我今天买的肯定不错,只有一个最大的有辣椒子,其他几个小的还没到性成熟期,应该算比较嫩的,闻起来也有辣味。事实上我低估了他的辣味,所以手指头辣了三个多小时。
姜和蒜就剩这么一点了,姜上还长了个芽,要在平时就整个丢掉了。今天……削了凑合用吧。
红辣椒粗略剁了下。要是我爹来,他肯定切得很细以炫耀刀工,但是他不记得食堂的辣椒炒肉绝对不会那么细的。而且辣椒丝的口感一点都不好,象在吃麻袋碎屑。
生粉没有了,所以骨头直接用温油炸一下,表面熟了就成。
控干油
鸡块也下去游个泳
拿小锅,放上油,姜,蒜爆一下,捞出姜蒜(鸡还要用他们),放入骨头爆一下。放入鹌鹑蛋、辣椒干,加水煮。
因为金龙鱼用完了,在橱柜里发现了两瓶茶油,婺源某个县出品,塑料拉环特别脆弱,简直是应声而断。用刀刺了半天才打开。第二次爆油的时候才发现味道怪怪的,加上姜蒜就把味道除了。不知道那味道是不是茶油特别的“香”味。加鸡块进去爆,一下就出了很多水和油,扎拉扎拉得挺热闹。
左右开弓
加上水,焖。
第一个出锅的是骨头。放了点糖和酱油、黄豆酱,收汁。海天的酱油不错,够浓,我才洒了一点就过头了。等菜的间隙我开了瓶酒。有点苦,喝不太惯了。这酒活该是煮鸭子的料。
半个小时,鸡应该得了。我就怕它跟我装熟。
炒辣椒很快,快到来不及拍照。可惜是肉丝,要是肉片就好了。我看菜市场的双汇门店又开了,东西规整得也好。不过我妈不屑于光顾这么安静的店。豆泡也很简单,放了点黄豆酱煮干汤汁就OK。
全好了,拉上包子和粽子,来个合家欢。啤酒变温了,好在有冰块。
真的是冰镇啤酒。
好了,列队检阅一下。
不过,两瓶啤酒实在太饱了,菜都很难塞下去,这是个欠考虑的方面。
外置闪光灯很有用,黑漆漆的都能打得这么亮堂,而且没有一般闪光灯的幽闭感。SONY V1的热靴设计实在太棒了。